軟件產品認定標準及流程
軟件產品認定標準:
1.《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軟[2013]64號)
2.《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財稅[2012]27號)
軟件產品認定需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地址在廣州市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軟件產品是在我國境內開發生產;
2.軟件產品是指向用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設備中嵌入的軟件、或在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計算機軟件;
3.軟件產品不得含有以下內容: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含有計算機病毒的;可能危害計算機系統安全的;含有國家規定禁止傳播的內容的;不符合我國軟件標準規范的;
4.單位或個人自己開發并自用的軟件以及委托他人開發的自用專用軟件不可以進行鑒定。
軟件產品鑒定需提交的材料
1.軟件產品鑒定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取得對應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企業取得對應的軟件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5.軟件產品鑒定承諾函(簽字并蓋章)。
軟件測試報告是軟件質量保證的關健證明材料,是重大軟件項目申報、驗收的重要材料之一,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軟件企業評估、企業享受國家及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及財政補貼等的重要支撐證明材料,檢測標準為:GB/T25000.51-2016《系統與軟件工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